转教务处 关于组织申报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29次 更新日期:2025-07-04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我校本科课程建设质量,助力专业数智化转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培养学生的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和机器人等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应紧密跟踪人工智能前沿新技术,鼓励将人工智能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提升课堂教学的前沿性。加强研究型、案例式、项目式学习,改革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课程形式为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本次拟立项10门左右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其中包含2-3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国际化课程,国际化课程须为面向国际学生开课的全英文授课课程。申报课程为新开课程或已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并至少经过1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受益面广。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评等课程不在申报范围。
三、开课及验收要求
立项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国际化)课程至少应在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开课。项目建设周期2年,所有项目验收前至少完成2轮授课。
四、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无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稳定、任务分工合理,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多于5人(含课程负责人)。鼓励跨校、跨学科、跨行业共建课程。
2.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人工智能教学经验,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3.申报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国际化课程的教师须具有丰富的来华留学教学经历和优良的跨文化教学能力。
4.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5.已申报成为“人工智能+课程”、“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群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主持本次项目(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
五、政策支持
学校对立项的课程给予每门课程3万元经费支持,经费管理按照《宁波大学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立项和结项时分别拨付60%和40%。
六、申报流程
1.提交材料
(1)宁波大学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后请随附课程教学大纲)
(2)宁波大学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2.时间安排
请申报老师于9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绣山215室,联系电话87600379/678353。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建设课程名单,评选结果将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课程一旦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建设,请各位老师谨慎填报。
学校联系人:董微雨;联系电话:87600417/639753。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