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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 本科生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760次 更新日期:2022-10-14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和捐赠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违纪处分;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

3. 学生原则上应为当年已建档认定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4. 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一)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均分10个月,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

资助名额:

省一档国家助学金11名,省二档国家助学金21名。

(二)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每生每年5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860元。今年新增预科生宁波市国家助学金,不分档别,每生每年3300元均分10个月,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

资助名额:

市一档国家助学金20名,市二档国家助学金59名。

(三)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

评定名额为3,每生资助金额为5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注: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从2021年起纳入助学金评定范畴,不再等同于一等奖学金。

)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

年评定名额为4名,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4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

年评定名额为1名,每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

评定条件:

1. 本学年综合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50%;

2.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助学金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鼓励学生发扬谦让、诚信、互助的精神,帮助学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二)本次各类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流程如下:学生在宁大主页点击进入宁大内网,登录个人学号,搜索“本科学生资助”应用,进行申请;学院按班主任审核-辅导员审核-院级审核程序,完成审核。

(三)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和受助档次。各班级在10月19日下午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至学工办217,班级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anchengchhaijsq.com.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审核评定,逾期报送材料视为放弃申请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捐赠助学金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四四种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省一档、省二档、市一档、市二档),国家助学金与捐赠助学金可以兼得。

(五要求各班级在10月20日前完成“本科学生资助”系统班主任审核;学院在10月25日前完成院级审核程序。评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28将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捐赠助学金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六)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校要求每人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姚锦华先生”,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邵永普先生”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朱英龙、朱英彪先生”。

学生感谢信和个人清晰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本人名字命名10月2815:00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chengcheng@haijsq.com。

(七助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按月发放(2月和8月不发),捐赠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学生须登录宁大内网“个人财务信息”应用,登记核对本人建设银行卡号,确保卡号准确,卡户名、本人身份证姓名、本人在学校系统姓名一致,卡已激活,卡状态正常。如有问题携带身份证件到建行网点办理。

五、监督与投诉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院助学金评定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定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受助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咨询、监督电话:87600986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黄庆苗楼317

学校联人:李燕妮

学院联系人:晏程程

学院联系电话:87600301



附件:2022-2023学年助学金相关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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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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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 本科生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次 更新日期:2022-10-14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和捐赠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本学年无违纪处分;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

3. 学生原则上应为当年已建档认定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4. 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一)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均分10个月,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

资助名额:

省一档国家助学金11名,省二档国家助学金21名。

(二)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每生每年5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860元。今年新增预科生宁波市国家助学金,不分档别,每生每年3300元均分10个月,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

资助名额:

市一档国家助学金20名,市二档国家助学金59名。

(三)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

评定名额为3,每生资助金额为5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注: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从2021年起纳入助学金评定范畴,不再等同于一等奖学金。

)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

年评定名额为4名,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4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排名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

年评定名额为1名,每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

评定条件:

1. 本学年综合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50%;

2.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助学金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鼓励学生发扬谦让、诚信、互助的精神,帮助学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二)本次各类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流程如下:学生在宁大主页点击进入宁大内网,登录个人学号,搜索“本科学生资助”应用,进行申请;学院按班主任审核-辅导员审核-院级审核程序,完成审核。

(三)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和受助档次。各班级在10月19日下午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至学工办217,班级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anchengchhaijsq.com.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审核评定,逾期报送材料视为放弃申请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捐赠助学金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四四种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省一档、省二档、市一档、市二档),国家助学金与捐赠助学金可以兼得。

(五要求各班级在10月20日前完成“本科学生资助”系统班主任审核;学院在10月25日前完成院级审核程序。评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028将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捐赠助学金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六)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校要求每人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姚锦华先生”,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邵永普先生”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朱英龙、朱英彪先生”。

学生感谢信和个人清晰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交,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本人名字命名10月2815:00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chengcheng@haijsq.com。

(七助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按月发放(2月和8月不发),捐赠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学生须登录宁大内网“个人财务信息”应用,登记核对本人建设银行卡号,确保卡号准确,卡户名、本人身份证姓名、本人在学校系统姓名一致,卡已激活,卡状态正常。如有问题携带身份证件到建行网点办理。

五、监督与投诉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院助学金评定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定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受助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咨询、监督电话:87600986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黄庆苗楼317

学校联人:李燕妮

学院联系人:晏程程

学院联系电话:87600301



附件:2022-2023学年助学金相关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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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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